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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晋茂将使用权和司机都留给她了,说是放着也是积灰,不如废物利用,下次他来还可以坐一坐,他可坐不惯叶予初的大众车。
叶予初也就没再推辞,她不是会占人便宜的人,以后有机会还回去就行了。
只是家里已经有车和司机了,倒是可以给有所思工作室的总经理田文静用着,以后莫晋茂来的时候再专车专用。
一到家,就见家里客厅围满了人,不时地可以听到惊呼声和欢笑声,叶予初好奇心顿起,凑过去看,就见一只银灰色的机器狗做着各种卖萌的动作,时而伸出爪子放到人手上,时而趴在地上萌萌地望着你,时而跑去叼骨头,你跟它说话,它还能给你简单的回应。
原来这就是莫晋茂所说的礼物!
叶予初恍然大悟,这也太合她心意了吧。
她很早之前就想养一只狗,她外婆家就养了一只猫,她嫌弃猫的眼睛,觉得可怕,实在不喜欢,倒是格外喜欢外婆家邻居养的狗。
那是一只普通的小黄狗,只是个头不大,萌萌的,当初她住在外婆家时经常去逗它,等狗狗长大了不可爱了,因为有了感情也不嫌弃它长丑了。
其实她心里是很喜欢小小萌萌的狗的,曾经在杂志上看到的茶杯犬就是他的最喜欢的小动物,白色的毛茸茸的,体型之小到可以放进茶杯,随身携带很有意思,湿漉漉的眼睛特别萌。
而且茶杯犬的寿命通常是有10岁以内,如果照顾的好更长的寿命是有可能的。
可惜她不是一个细心爱照顾人的人,她自身的打理都很懒,让她再去负担另外一个生命的生活起居和生老病死,对她来说是不可思议的,也就只能望图止渴了。
平日里不到必须的地步,她都懒得洗头发,也懒得打理自己,如果不是系统给予了得天独厚的条件,估计她又会变成以前那个不够精致的样子。
其实说到底,人要看起来不错,自身的皮囊是最重要的,这身皮囊精致了,哪怕穿一身麻袋也有自己的气质。
就像许雯有时候羡慕地说,“小初,你就是简单的背心短裤,也比我穿裙子好看。”
过去对这句话体会不深,身边都是普通人,爱打扮的不多,都普普通通的,这会儿才明白人外在再如何打扮,都不如保护好自己这身躯壳,锻炼好这副身材。
“hello!”
叶予初蹲下来跟机器狗打招呼,它立刻屁颠屁颠过来,依偎着她,“hello!”
叶予初给它取了个名字“爱宝。”
每次叫它,它都能反应过来,能跑会跳的,小小的身躯特别可爱。
唯一可惜的就是它并不是毛茸茸的外表,她喜欢小狗就为那一身皮毛呀。
“这个机器狗应该不便宜吧?”
叶聪爱不释手地摸着爱宝的脑袋,男人对智能机器人总是有更多的幻想。
“嗯,应该要几千美元吧。”
“那不是上万了?”
大家倒抽一口气,这么个小东西!
智能的东西总是要贵一些,这次我去港城看到洗碗机、空调、油烟机、电脑都不错,就都买了一套,等到了我们看看好不好用,好用就都装备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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