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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老矮人(第5页)

洛林没有想过这些问题,他在美国都是想起什么说什么,他有很多称号,像什么沙漠风暴,行走酒桶,马背体操运动员,但这都是称号,跟称呼还是没什么关系的,要是被人这么称呼,一次还好,多了总会尴尬的。

“那就叫枪手吧,我就叫丽莎好了~”

泰勒给自己带上了兜帽,快速地确定了自己的假名,反正这种假名基本也是一次性的。

“我知道了,那你们两个快把斗篷换上吧,我们早点进去。

把材料买齐,然后……”

格林忽然楞了一下:“我都忘了,买齐材料估计我们也没有时间去准备第二次仪式了啊,怎么办?到了明天应该也不需要准备仪式了。”

“先准备着吧,就算是明天,谁也不知道我们是不是一次就能搞定那东西,所以先准备一下,总是没坏处的。”

泰勒做出了决定,他们还是要预备一次开门的材料,这样才不会在明天手忙脚乱。

“好吧。”

格林点点头,对这种说法表示赞同。

见状,洛林和宋智秀只能不情不愿地套上了斗篷,宋智秀套上了斗篷之后就将兜帽放了下来,露出自己娇媚的脸庞,而格林和泰勒则用兜帽把自己的脸遮了起来。

格林是怕被人认出来,有狂热粉丝找他要签名,而泰勒则不喜欢有白人巫师上来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。

“好的,都传好了,希望四位年轻人逛街愉快。”

守门人善意地一笑,拉开了门帘,在他看来,这就是一群来采购实验材料的年轻巫师而已,说不定是为了应付之后的学院考试。

格林点点头,四人迈进了门帘后面漆深的黑暗之中。

一阵天旋地转的感觉转瞬即逝,他们四人只感觉豁然开朗,连同周围都嘈杂起来。

他们出现的位置是一条小巷,这里墙上正倚着几个穿斗篷的巫师,他们看到有新人进来,都转移了一下位置,把通道给新人让了出来。

“嗯,我和丽莎去买材料,要不枪手你和龙小姐先去餐厅等我?这里有一家叫野鹿脚步的餐厅很不错,你们可以先去将菜点好,然后我来找你们,刚才不是让我请客吗?”

格林进入到橡树街之后,明显兴致好了一些。

“唔?餐厅?野鹿脚步?听名字好像不错,有痛快的烤肉和浓郁的汤吗?当然要有能够让人一醉方休的烈酒哦!”

洛林倒是无所谓,他对炼金术的材料一窍不通,还不如先去酒馆里喝上两轮,或者找个赌场来几局扑克。

“野鹿脚步就在从这里出去之后的大街往右转,他的招牌很显眼,很好辨认,你一眼就能够认出来,他那里的烤鹿肉很棒。

我们有四个人的话,就让他烤上半只吧。”

格林计算了一下,两个男人,加上两位女士,一只可能太多了。

“好的,酒水我就自由发挥了?”

洛林笑着问道。

“可以,但是要给女士们准备饮料哦,她们可受不了你这样的酒桶。”

格林也是一笑,看来吃吃喝喝的事情,永远不缺笑声。

“没事,龙小姐不是跟我一起去的吗?”

洛林做了个请的手势,“那我们就分头行动,我和龙小姐在餐厅里等你们,你可不准跑,我可给不起高档餐厅的钱。”

宋智秀冷冷一哼,就差没用鼻孔看着这个油腔滑调的美国西部混混儿了,她也没有理会洛林,自顾自地朝着小巷外面走去。

洛林见她这样,只能尴尬地笑了笑,向格林挥了挥手之后,赶紧跟了出去。

泰勒看着走远的两人,她不满地说道:“你从哪里认识的两个不靠谱的人?”

格林也是一脸无奈的笑容:“洛林之前也是梅林学院的学生,但是……唔,他被退学了。”

“哦?他被退学了却还能被选为达摩克利斯之剑?”

泰勒对这个事情倒是有些意外。

“达摩克利斯之剑选的是利翼,而不是爱德华·洛林。

他从上学的时候就是个很奇怪的人,他的性格与其偏向巫师,更偏向牛仔,就是那种骑着马,拿着左轮枪,然后在沙漠里驰骋的那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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