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一秒记住【m.xiaoyanwenxue.cc】精彩无弹窗免费!
“云在青天水在瓶(.shg.tw)”
!
大概是为了遮掩自己的慌乱,还没到房间,苏慕就拿起了仵作留给她的验尸报告看了起来,将那些旖旎的心思藏了起来。
看完,苏慕就真的确定这个案子有两个杀人凶手:“除县令提到的伤痕差异外,几具尸体还有其他差异。
余生用的是杀猪刀,刀面宽,一次能到的位置更深,除莺莺外的二人,都是两寸一顿,这说明杀害这两人的凶器并非杀猪刀。
余生对杀猪刀似乎有一种执念,他应该不会突然放弃用惯了的杀猪刀改用其他武器。”
“余生既然想包庇他,那他们二人定然存在某种联系。”
“你可知余生来吴城这段日子是住在哪里吗?”
苏慕问。
林毅并不清楚,费了一番功夫,两人才打听出余生是住在了余父家附近的一户院子里。
余父在当地是个有名气的屠夫,割肉不用称,手一摸刀一划就是精准的重量,卖的猪肉也新鲜。
苏慕一时兴起,让林毅先带她去街上逛逛,买了两串糖葫芦,林毅推着苏慕停在了一间茶棚,正对着茶棚的就是余家的猪肉铺。
不同于余生的书生样,余父长得三大五粗,一身肥肉,在阳光下,每一处都闪着油光。
案上码着猪肉,一把杀猪刀剁在案板上,几只狗在案前徘徊,等着从天而降的骨头。
茶棚的老板端来了一壶茶,林毅趁机打听道:“这附近谁家有小狗崽啊?”
老板抹了把汗:“这里养狗的可多着嘞,客官买狗崽是想吃还是养?”
“这不前先天院子里进了贼,我媳妇儿还被砍伤了脚,这几天夜里一直睡不安稳,想买狗回去安安她的心。”
林毅道,撒谎撒得那叫一个顺溜。
苏慕忍不住拧了把林毅腰上的肉,这人怎么这么不要脸呢?
“小狗崽不顶事,看家护院还得用成年的大狗。”
现在天气还不算热,茶棚里客人也少,老板干脆坐下来陪林毅聊天。
“小狗养养容易熟,大狗还得提防着会不会反咬一口,万一带了条大狗回来反而伤了我媳妇,那不是得不偿失嘛。”
林毅握住苏慕的手不让她拧。
苏慕咬牙切齿,不想理林毅,抽回手,换了个姿势在那观察余父的摊子。
老板思索了一下,不知道想到了什么,打了个寒噤:“还真是。
就住在那儿的黄老大就是被自己花了大价钱买的狗咬断了腿,至今走不利索。
不过想要买狗,你还是要去找黄老大,他平生没什么兴趣,就爱养狗。”
戏要演全套,林毅站起来顺着老板手指的地方看去,竟与余生住的地方是同一个方向。
“哎呦,还真巧,你瞧,那就是黄老大的家奴。”
老板一拍大腿,“也真是钱多的没处花,隔几天就买一堆的猪肉回去喂狗!”
林毅端着茶杯看过去,老板说的大概是那群穿着土黄色衣服的男子,旁边还停了一辆车,车上满当当的都是肉,还滴着血水。
“这么大桩买卖,这么不让杀猪的给他送货上门?”
林毅问。
“没办法,余屠夫家人手不够,除去三个已经嫁出去的女儿,就只剩两个儿子,大儿子跑了,又指望把二儿子养成文曲星,都没让他碰过生猪肉,总不能为了一桩生意就雇人吧。
但他家肉最新鲜,又离黄老大家近,黄老大也只能自己派人来取。”
老板颇羡慕,虽然人家比他累了点,但赚的钱肯定比他多出一截。
林毅装出惊讶的模样道:“只听过女儿跑了,怎么儿子也能跑。”
老板左顾右盼,压低声音道:“听说大儿子见不惯小儿子能上私塾,对余父偏心也很有意见,后来看上一个妓女,被妓女一挑拨,就赎了那妓女,两人就私奔了。”
苏慕正在喝水,一听险些喷出来,被呛得一直咳嗽,这些小道消息还能不能更不靠谱些。
完整版小说神龙之体由黑空行云所编写的玄幻科幻类小说,这本小说的主角是许诺庄梦蝶程鹏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曾经,他是万人敬仰的超级学霸!如今,他是人人鄙夷的废柴学渣!原来,是一丝神龙残魂进入了许诺的体内,融合完成,成为神龙之体的许诺,开始了他的逆袭之路,重回巅峰!...
那一天,是整个世界湮灭的开端。那场灾难席卷了整个人类,不管你原来是高官,还是巨富,名流精英或者军人警察公务员,或者民工蚁族,这些都不重要了。重要的是,即使你侥幸活下来,也不代表你能活下去。当然,只要能活下去,你就是传奇。所以,这是文明湮灭的前夜。也是传奇诞生的前夜。...
...
现代资深驴友穿越到东晋年间,寄魂于寒门少年陈操之,面临族中田产将被侵夺贤慧的寡嫂被逼改嫁的困难局面,陈操之如何突破门第的偏见,改变自己的命运,从而维护自己和族人的利益?且看寒门少年在九品官人法的森严等级中步步攀升,与顾恺之为友,娶谢道韫为妻,金戈铁马,北伐建功,成就穿越东晋第一书。...
陆瑶重生后,嫁给了上一世的昏庸暴君,本以为小命不保,没想到被宠上了天。深受夫妻关系困扰的大臣向楚王求教王爷在家和王妃吵架吗?楚王腰杆一挺吵架?打架都是经常的。那王妃娘娘不哭吗?王妃娘...
道化万物,大化流行,域中四大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。天遍覆,地遍载,自然之神和人类之神为拯救情种之树而陨身重生,自然的包容惜生,与人类的狂妄残忍,相爱相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