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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好像有点明白,这里为什么叫意识海了。
三夭站在他背后,跟着他一起看,这时突兀地出声道:「有什么意义呢,我想不明白。
」
【什么?】
兔子先生的长耳朵垂下来了一些:「关于你做出,为了救他、让自己变成这样的决定的,意义。
」
程亦铭沉默半晌,叹了口气,也在问自己:【对啊,意义是什么呢?】
对于他这样一个爱财如命,除了命和财没什么能让他动容的人来说,是什么驱使了他做出那样的举动?
护住明锦,自己去接那一整瓶硫酸。
就算当时不知道是硫酸,可现在受了伤,知道了,他仍然也没有感到后悔。
为什么呢?
程亦铭想了想,又笑了,低低地自言自语道:【可能是因为,觉得他还年轻吧。
】
他还年轻,不该毁容。
他还年轻,对一个明星,或者演员来说,没了脸,就几乎没了整个事业,他刚刚脱离被全网黑嘲的阴影,事业跌宕又起伏,不能再遭受这种灭顶之灾。
他还年轻,他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,他本该走地很远很远,比上辈子的明锦还要远。
他还年轻,所以一切都有可能。
但程亦铭不是。
他凭着一腔气愤活了下去,活成了后来那个不敢在人前行走的明锦,将行就木按部就班地走到现在,已经找不到自己的初心了。
他的理想早已溺毙,他的灵魂垂垂老矣,作为未来的明锦,他已经没有未来了。
但现在这个明锦还有。
比起他,现在这个明锦自然重要得多。
他太重视这个曾经了——比他一直以来以为地都要重视太多。
他一直对三夭说:我只是在完成我未完成的梦想,我只是想看到自己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。
哪怕那个自己,和现在的他,已经是两个人了。
事实上,不可否认的是,在看到对方能够站在自己曾经日思夜想、寤寐思服也再不能触碰的镜头前时,他的心里确实微妙地升起了一些嫉妒。
他求之不得的,在于如今的明锦而言,是触手可及,是从未失去。
但这凭什么呢?
凭什么明锦就可以,他不行呢?
于是他又开始以为自己其实没那么在乎——没那么在乎明锦,也没那么在乎他的未来。
他还是那个自私自利只认自己的“明锦”
,披着一张别人的皮,用着别人的名字,以为自己也可以从头来过的,一个小人。
但触及到“明锦可能有危险”
这个词条时,他的身体却代替了他的大脑先行一步。
人的潜意识动作往往比他们的内心更真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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